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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育儿补贴为何卡在结婚证?普惠政策遇阻

“您因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子女条件,因此无法领取相关育儿补贴。”——这并非来自某个遥远年代的规定,而是近日深圳卫健委发给一位母亲的真实短信,瞬间将国家旨在普惠的育儿补贴,挡在了婚姻的门槛之外。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司长王海东曾明确指出,育儿补贴申领只需提交婴幼儿身份和抚养关系材料,未曾提及婚姻状况。深圳这一“婚姻前置”的政策实践,不仅与国家导向形成尖锐对立,更直接拷问着现代社会福利的公平底线,谁又在为这道无形的“婚姻门槛”买单?

这场争议的核心是:在国家大力鼓励生育的背景下,深圳的育儿补贴政策为何仍以婚姻为前提?这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的管理办法》中“非婚生育可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明显相悖。更深层地看,这一“婚姻门槛”暴露出传统观念对现代社会福利政策的结构性束缚,限制了政策的普惠性,也加剧了社会对多元家庭形态的认知偏差。我们将深入剖析其背后的逻辑冲突与社会影响。

将婚姻作为育儿补贴的前提,本质上是将传统婚姻观念凌驾于现代法律精神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然而,深圳卫健委的回应,尽管声称依据“现行法规”作出,却与国家层面的普惠导向和广东省地方生育登记的开放政策形成尖锐矛盾。这种行政惯性或对法规的狭隘解读,使得本应普惠的福利,在执行层面陷入了“合法但不合理”的困境,让那些依法登记、使用生育险并正常领取生育津贴的非婚生育母亲,在育儿补贴面前遭遇了无形的壁垒。

生育政策的演变已从过去的限制转向如今的鼓励,其重心应回归到对“生育事实”和“养育需求”的关注。国际经验早已证明,成功的生育支持政策往往是普惠性的,不附加过多限制,并辅以完善的托育、就业支持等配套措施。例如,法国和瑞典等欧洲国家在育儿福利方面,普遍不区分婚生与非婚生子女,确保所有儿童都能获得平等的社会关怀,其政策核心在于保障儿童权益和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反观深圳此次政策的“婚姻门槛”,不仅未能体现对非婚生育家庭的必要支持,反而可能加剧其经济和精神压力,与鼓励生育的时代精神背道而驰。这种做法不仅是对个体选择的漠视,更是对社会多元化发展的阻碍。

每一个新生命都值得被温柔以待,每一份育儿压力都应被看见和分担。在人口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的今天,育儿补贴不应成为传统观念的“买单者”。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应以更开放、包容的姿态,将重心回归到对生育行为本身的支持。未来的育儿补贴申报系统,应彻底消除婚姻门槛,让普惠的阳光照耀每一个家庭,无论其形式如何。“生育自由不应被婚姻束缚,福利普惠方能托举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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